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陆市2017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西城新区建设管理处,市政府各部门:
《安陆市2017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18日
安陆市2017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市三级干部大会精神,以“互联网+”思维引领“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提升改革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成果的获得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筹谋划“放管服”改革工作
1、协调推进改革攻坚项目。以“运用‘互联网+’思维,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大改革项目为总抓手,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加强部门统筹协调,搞好谋划部署、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推进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措施,提升改革实效。(牵头单位:编办、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
2、加大考核督导力度。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工作考核,把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审批服务、规范权力运行等情况纳入相关考核内容,建立问题清单,严格督查问责,确保改革任务落地生效。(牵头单位:编办、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
二、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3、承接落实放权事项。对国务院、省、孝感市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做好承接落实。对取消的事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认真做好承接工作,及时制定和公开行政审批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实施部门有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保权力行使主体顺利衔接。(牵头单位:编办、政务服务中心、市直相关单位)
4、对接投资审批项目。坚持企业投资核准范围最小化,严格依照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全面完成我市投资报建审批事项对接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简化优化整合事项的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和审批流程。(牵头单位:发改局、编办、建设局、房管局、水利局、文体新局、林业局)
5、完善开发区体制机制建设。提高开发区行政效能,充分发挥开发区对县域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我市“一区五园”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努力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枚印章审批”和“一份清单定边界”,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牵头单位:编办、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开发区)
6、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深入推进“五证合一、两证整合”改革,切实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全面推进“同城通办”、“局所通办”登记模式,探索“简易注销”程序;全面推行外商投资企业远程核准委托登记;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完善企业名称查询系统,积极利用省、市开放名称库,有序推进企业名称自主选择;继续落实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工作,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做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工商局)
7、深入推进相关改革。统筹推进价格收费、职业资格等相关改革,提升改革的整体效能。清理规范行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并以清单形式在政府网站对外公布。清理和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涉企收费特别是各种中介收费,最大限度为企业减负松绑,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全面放开,切实转变价费管理方式,加强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职业资格清理规范改革力度,对国家已经明确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确保清理到位。(牵头单位:物价局、财政局、人社局)
三、大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8、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落实“一单、两库、一表、一细则”。抓紧开展随机抽查监管,确保各领域实现全覆盖。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牵头单位:编办、工商局)
9、着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推行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监督管理。探索移动执法、电子案卷、在线即时监测等信息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工商局、药监局、质监局、农业局)
10、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探索推进统一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模式,整合市场监管资源,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推广“一个部门管市场”和“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模式。(牵头单位:编办、法制办)
11、积极推进社会信用监管。加强对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运用,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建立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牵头单位:发改局、工商局、编办、民政局)
四、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效
12、建立标准化建设体系。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有关要求,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场所、管理及监督检查标准化,进一步规范审批要素,压缩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13、推进“一网一站式”审批改革。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协同推进市、乡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升级,构建线上线下融合互补的服务新模式,配合全省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全面推广运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规范投资联审项目审批流程,提升投资项目联审平台网上办理率,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网上办事服务。(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
14、提高便捷化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精简各类证照(含证明、执照、证件),编制公布市级证照清单。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开展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服务,更好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编办、法制办)
15、延伸服务型审批方式。突出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民政、城建、房管、人社等重点领域,编制公布市、乡、村三级公共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继续加大下放乡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改革力度,将各类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办理和代办,确保15个乡镇办事处、100个重点中心村(社区)全覆盖,逐步实现全方位、综合性服务,畅通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努力打造上接上级职能部门,下联千家万户的服务网。(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编办、教育局、卫计局、民政局、建设局、房管局、人社局)
五、规范促进中介服务发展
16、动态管理中介服务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国务院、省、孝感和安陆市权力事项调整,对《安陆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适时予以修订并重新对外公布。(牵头单位:编办)
17、巩固“红顶中介”整治成果。对两批“红顶中介”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研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继续推进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工作,切断审批部门与中介机构的利益关联。(牵头单位:编办、民政局、司法局、工商局)
18、推广应用中介服务管理平台。宣传、运用好全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和中介服务网的功能,加强全过程留痕管理,强化中介机构自律机制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网上运行,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规范、交易和监管。(牵头单位:编办、政务服务中心)
六、深化完善权责清单制度
19、编制公开乡镇权责清单。全面推行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以《湖北省乡镇政府通用权力清单》为基础,全面梳理乡镇政府行政职权,在规定时间内高质效编制公开各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构建市乡两级权责清单体系。(牵头单位:编办、法制办、各乡镇处)
20、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和监督。按照《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2号)相关规定,动态调整优化权责清单,确保各地各部门按清单履行好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同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适时对各部门推行权责清单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回头看”,确保简政放权落地生效。(牵头单位:编办、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