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编办非常重视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创新监管制度,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机构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实行机构编制审批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机关和事业单位每年必须按规定向编办报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编办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编办报告该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执行情况,主动接受党委、政府和上级编办的监督检查。
二是实行机构编制审计和考核制度。编办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的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将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实施情况和机构编制审批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年终考核内容。
三是实行机构编制管理公开监督。编办建立了公开办事制度,在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原则下,对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审批事项,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公开透明,杜绝违规操作。编办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咨询、投诉、举报、监督电话等形式和途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加大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