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编办采取纪律监督、群众监督、内部监督、制度监督“四监督”的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机制,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该市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各级各部门机构编制纪律意识明显提高。
一、健全内部监督。一是严肃执行纪律。市委编委会和市编办严肃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设置、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事宜,先由市委编办初审后,统一提交市委编委,确保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加强实名制管理。坚持“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在编人员建立以姓名、性别、单位、职务、编制类别等为主要内容的编制卡片,每人一卡,编制到人,卡片随人员调动及时更换。同时,编办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建立了协调配合约束机制,只有通过机构编制部门审批,人社局才能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才能核拨经费。
二、完善制度监督。近年来,市委制定出台了《安陆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干部人事责任审核实施办法》,市编委与纪委、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印发了《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干部工作职责及工作程序》。同时,编办制定出台了《安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安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服务承诺》等制度,有效预防了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纪律监督。严格按照《条例》、《解释》和《办法》规定,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做到督查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充分发挥了纪律监督作用。一是开展“三定”专项督查。按照上级关于政府机构改革规定,认真组织了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对各单位“三定”草案进行认真审核。“三定”规定出台后,及时开展了对各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编制实名制、领导职数配备和履行职责等情况的督查,保证了“三定”规定落实到位。二是强化部门配合督查。编办与组织、人社、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了协调配合机制,定期碰头研究相关机构编制工作。三是开展重点督查。坚持每年对人员数量多、关系复杂、专业人才流动快的教育、卫生等系统开展重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四是开展例行督查。对申请机构编制事宜的单位,组织人员“上门”进行调查,核准相关事实。
四、强化群众监督。自2006年以来,该市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认真扎实地开展了“两公开”工作,连年被湖北省评定为优秀等次。一是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做好编制政务公开的同时,认真督办检查编制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不断规范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不断完善公开方式,充分利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电子政务网等,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等,进一步扩大监督面,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大对群众举报的机构编制方面突出问题的督办检查力度,设立专门科室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纪律进行纠正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