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陆市为建立健全了党政领导干部人事责任、编制管理责任、干部经济责任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三责联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而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办法》对领导干部在离任期间本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及离任时编制责任审核、责任交接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指出了领导干部在离任时必须对任职期间本单位(系统)职数使用及管理、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数、在编人员的增减变化、任职期末编制使用、管理情况及其他机构编制未尽事项作以说明,并填写《党政领导干部编制责任事项交接表》,经交接双方签字后报编办存档。
《办法》强调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开岗位时,自谈话之日起,应立即停止所有人事调动、人员编制手续办理的有关事宜。对移交的编制责任事项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应交未交事项的后果负责。移交资料作为编制责任审核的重要依据。在移交期内突击调整干部、使用编制的,暂缓办理调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