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安陆市编办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用编核准制度,切实提高编制管理质量和效益。
一是坚持核准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适度预留空编,超编、满编单位不得新进人员。从严控制职能弱化、人员结构不合理、体制建制面临调整任部门的编制使用,重点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职能任务增加的部门用编需求。
二是界定用编范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考录、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干部与政策性安置需要使用编制,必须依法依规按管理程序进行申报。
三是规范申报材料。申报单位以正式文件向编办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登记审批表》,并附相关政策依据复印件。
四是明确审批程序。受理用人单位编制使用的申请后,对照其“三定”方案、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余额情况,统筹提出审核意见,须经编委会审批的用编事项,提交编委会讨论研究。